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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申请回避?回避!回避!

发布时间:2025-04-11 11:22:54    阅读量:

是否申请回避?

回避!回避!

在法院工作中,我们常有法律思维,常用法律术语,有些专业词汇对我们来说很简单很日常,可是对于老百姓而言,却特别生疏、无法理解。比如网络上的搞笑视频,庭审时,法官问:是否申请回避?不明所以的当事人:回避!回避!其实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,到底回避什么,谁回避?

今天石法小课堂就来普及一下吧。

★什么是法官口中“回避”呢?

回避是指审判人员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,不得参与本案的审理活动或者诉讼活动,而更换其他审判人员的审判制度,是为了确保法官审案时在程序上的客观公正,消除诉讼当事人的疑虑。

最通俗的讲,比如法官与原告是近亲属,被告肯定会觉得法官会偏向原告,作出不公正的判决,这个时候就需要申请回避了呀,就是换一个法官来审理。

★那么,哪些情形需要回避呢,回避又有哪些方式呢?


最高人民法院对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解释(2022年修正)

第四十三条  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自行回避,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:

   (一)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;

   (二)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;

   (三)担任过本案的证人、鉴定人、辩护人、诉讼代理人、翻译人员的;

   (四)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;

   (五)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;

   (六)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,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。


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:

   (一)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宴请,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;

   (二)索取、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;

   (三)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、诉讼代理人的;

   (四)为本案当事人推荐、介绍诉讼代理人,或者为律师、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本案的;

   (五)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用款物的;

   (六)有其他不正当行为,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。


笔厂:以上的情形都是需要回避的,如果发现审判人员存在这些情况的,就可以申请回避啦!对于回避方式,审判人员可以自行回避,当事人也可以提出申请要求回避,有两种哦!

★那么,哪些人员需要回避呢,是不是都可以呀?


最高人民法院对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解释(2022年修正)

第四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所称的审判人员,包括参与本案审理的人民法院院长、副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庭长、副庭长、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。
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四十七条第四款:前叁款规定,适用于法官助理、书记员、司法技术人员、翻译人员、鉴定人、勘验人。


笔厂:审判人员是需要回避的,具体包括条文中已说明的,当然也适用法官助理、书记员等等。


★如果提回避的话,应该多会提呢?

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四十八条规定: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,应当说明理由,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;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,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。

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,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,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。

笔厂:提回避一般是在案件开始审理时,当然如果后续才知道的,也可以在辩论终结前提出,要注意时间节点呦!



★如果提回避的话,是不是法官自己就能决定呀?

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四十九条规定:院长担任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时的回避,由审判委员会决定;审判人员的回避,由院长决定;其他人员的回避,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。


笔厂:回避的决定并不是由法官自己决定,是有层级感的呀,需要遵守程序上的规定。


★如果我提了回避,多会儿才能有结果,需不需要等很久呀?

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五十条规定: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,应当在申请提出的叁日内,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。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,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。复议期间,被申请回避的人员,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。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,应当在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,并通知复议申请人。


笔厂:不是漫长的等待哦,法院应当在叁日内作出决定,不服的话还可以申请复议。

那些看似很简单的法律语言

在群众中会有不懂的困惑

如我在诉

就像如我的体会一般

在法言法语背后

让我们给予群众更多的解答

用他们听懂的意思

去告诉去解释

贴近、温暖

也是法律的另外一种力量

在你我身边

在群众身边

石法一直都在

文字:乌 日 娜

编辑:陈     静

一审:李 志 强、乌 日 娜

二审:王     敏、吴 云 天

三审:张 鹏 飞

来源: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法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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